年度大连市医保风湿病慢病检诊工作

时间:2022-8-2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度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于9月12日正式启动。

可以参加检诊的人员范围

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风湿科病种范围

1、类风湿性关节炎;

2、系统性红斑狼疮;

3、白塞氏病;

以上三种风湿病均指定在大医二院进行初检(请按各街道指定的检诊时间参检)

序号

参检街道

初检时间(年)

1

泉水街道、革镇堡

星海湾街道

9月12日

2

青泥街道、桂林街道

周水子街道

9月13日

3

甘井子街道

机场街道

9月14日

4

日新街道

八一路街道

9月18日

5

大连湾、保税区

南沙街道

9月19日

6

椒金山街道

站北街道

9月20日

7

马栏街道

葵英街道

9月21日

8

李家街道

南关岭街道

9月22日

9

人民广场街道

红旗镇

9月23日

10

海军广场街道

虎滩街道

9月26日

11

泡崖街道

凌水镇

9月27日

12

桃源街道

白山路街道

9月28日

13

兴工街道

昆明街道

9月29日

14

春柳街道

中山公园街道

10月8日

15

兴华街道

北京街道

10月9日

16

香炉礁街道

白云街道

10月10日

17

黑石礁街道

辛寨子、营城子

10月11日

18

人民路街道

中华路街道

10月12日

◆医院的检诊时间:上午8︰10—11︰00,下午13︰10—15︰00。

检诊时间:初检工作10月12日结束。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各区市县具体的组织安排由所属地经办机构发布详细通知。参检须知

(一)参检时间及医院

所有参检人须严格按公布的所属街医院参加初检认定。

(二)检诊需提供材料

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证。

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提供病历资料:提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

(三)特殊情况人员安排

1、医院住院无法行动的患者可由家属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证及既往住院的出院小结及慢性病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医院印章)到医院申请另行安排检诊。

2、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异地居住的患慢性病参保人员必须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复检安排

初检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初检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办法。

检诊合格人员须自行选择一所医疗单位定点就医。每年1月份可变更一次。选择和变更定点,直接到自主选定的定点办理,由定点单位负责登记签字并上传信息。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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