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案,丈夫发现妻子假身份

时间:2023-4-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找对象需谨慎,否则容易落入他人设下的陷阱。

一起离婚案,丈夫发现妻子假身份

另一案件中,妻子生下两女儿,丈夫却突然消失

身份被揭穿,他们的婚姻在这场骗局中又将何去何从?

生活中有些人心术不正,既想利用婚姻获得金钱、名利,甚至是子孙后代,又不想承担作为配偶的法律责任。

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两个案例,故事的主人公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使他们的对象陷入了不同的骗局当中。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请听我一一道来。

这天上午,南方某法院的法庭里,正在审理一场非常奇怪的离婚案件,就在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时候,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原告席上的男子和被告席上的女子面面相觑,男子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他忍不住打断了法官的话,纳闷道:法官是不是搞错了,这女的不是我老婆。

女子闻言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地说道:是啊,法官,我不认识他,当初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我还以为遇到骗子了,我从来没有结过婚呀,哪冒出来一个男的要和我离婚,但书记员说被告的身份信息跟我的一致,让我来参加庭审,我想搞清楚怎么回事儿就来了。

听到双方当事人这么说,法官眉头皱了起来,赶紧核对他们的身份材料,结果大家都大吃一惊,男子提交的结婚证上的确记载着女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但奇怪的是,结婚证上的照片竟然不是眼前的女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场离婚官司的男女双方都说与对方素未谋面,他们的身份信息为什么会出现在同一张结婚证上的?如果与男子结婚呢,另有其人,他的妻子到底是谁呀?又有什么目的呢?

男子这才讲述了自己的结婚经历,男子名叫阿涛,是一名快递小哥,个子不高,其貌不扬,相亲认识的姑娘嫌他没份体面工作,整天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为此单身了好些年。

随着年纪渐长,家里父母也着急,阿涛就通过婚恋平台征婚,很快有一个会员主动联系了他

这个叫小梅的姑娘自称来自外地,开了个网店,卖点小商品,她年纪不大,说父母催婚了,于是在婚恋平台上找对象

两人聊了聊一拍即合,不久便约见面,姑娘叫李梅,长相清秀,阿涛对她一见钟情,两人确立关系没多久,结婚的事就提上日程,小梅提出让双方家长先见见面,两家人在饭桌上是其乐融融。

双方见家长后,阿涛便打算和小梅领证、办婚礼。

阿涛本以为未来岳父母对自己那么满意,应该不会要太多彩礼吧?

可小梅却说,按照她的家乡习俗,男方要拿出九万元彩礼,意为长长久久。

阿涛囊中羞涩,一听到这话就犯了难。

小梅,咱们办婚宴还得花好几万呢,这彩礼阿涛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小梅会因为彩礼的问题给他脸色看了。

没想到小梅温柔的回道,要不咱们就不办酒席了吧,花那么多钱还累人,现在不是流行旅行结婚嘛,咱们登记之后直接去旅行也不贵,你说好不好?

心上人那么善解人意,阿涛心中很是甜蜜,但他还是犹豫了,我觉得是挺好,但这事儿我得问问爸妈的意见,不过他们那么疼我,应该会同意的。

可阿涛母亲听说了儿子的打算后生气极了,我都跟亲朋好友说,我家儿子要娶媳妇了,他们很为我高兴,都说要等着喝我家的喜酒呢,你现在说不办酒席,你让我的面子往哪搁?

而他想当然的认为父母急于让自己成婚,肯定会同意的,没想到母亲竟然一口拒绝了,他也只能劝说妈,办酒席,那都是做给人家看的,到底是我结婚重要还是您面子重要啊?

听了儿子的话以后,阿涛母亲的态度软了下来。

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我和你爸就你一个儿子,含辛茹苦把你养大,我俩只想看你风风光光娶个媳妇,这很过分嘛,再说了,你们才认识多久啊,怎么女方父母一来就问我家拿那么多彩礼钱,咱们家是开金库的嘛,这样吧,你跟小梅说,结婚摆酒收的礼金咱们家一分都不要全给他父母,你看这样行不?

母亲的让步让阿涛实在不好意思再多说半句了,回头她和小梅一说这事儿,小梅大失所望,但也只是稍微抱怨了几句。

你爸妈心疼儿子,但我爸妈也心疼我呀,这钱虽说是彩礼,可我爸妈也说了,这钱他们会拿来给我办嫁妆。算了算了,没必要因为钱伤了两家人的感情。咱们还年轻,努力多挣钱,还怕咱们的小家建不起来嘛。

小梅的态度让阿涛很是感动,他一把紧紧抱住了小梅,都怪我没本事,小梅,你再等我一年,我可以多跑些单,多挣点钱。

小梅轻轻地摇了摇头,看着阿涛说道:最重要的是和你在一起,你也别太辛苦了,等下熬坏身子就不值得了。

两个人的婚事就这样搁浅了,然而半个月后,小梅拿着病历告诉阿涛自己怀孕了,这个意外之喜又让两个人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如今生米煮成熟饭,阿涛自然是又惊又喜

小梅红着脸说道:你看我现在怀了你的孩子,我看咱们还是赶紧登记结婚吧,你跟你爸妈说,婚礼可以和孩子的百日宴一起伴,这多有面子,可彩礼却是不能少的,我爸妈一日不点头,我怎么好意思进你们家的门?

阿涛有了孩子,哪有不听小梅话的道理,赶紧和小梅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而他父母见木已成舟,为了未出世的孙子,他们拿出几万元积蓄,让儿子凑足九万块钱给小梅父母送了过去。

可刚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小梅就说父亲在老家中风了,要赶回家照顾父亲,小梅还体贴地让阿涛好好工作,自己先回家看看,家里总不能没有收入。

阿涛听了很感动,东拼西凑给了小梅一万元,然而小梅回家后音讯全无,岳父母也联系不上,阿涛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了骗子。

在咨询了法律人士之后,他将小梅诉至法院,要求和小梅离婚,可阿涛万万没有想到,来法庭应诉的竟然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女人。

这就发生了案件开头我说的那一幕,法官仔细看了一下结婚证上的女子,乍一看跟眼前的女人有几分相似,但细看之下能辨认出不是同一个人。

那么与阿涛结婚的女人究竟是谁呢?她为什么会冒充李梅的身份呢?

就在这时,被告席上的李梅如梦初醒般说道:我想起来了,我两三年前丢失过身份证,法官,您说这个人是不是冒用了我的身份证啊?

听被告李梅这么说,阿涛想起自己从未仔细确认过小梅的身份证,自己跟李梅结婚,就这么顺顺当当的给了她十万块钱,真是太大意了。

假李梅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结婚登记,还欺骗阿涛给彩礼钱,这已经涉嫌了刑事犯罪。

于是法官宣布休庭,便建议阿涛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个多月以后,公安机关将假李梅抓获,这才揭开了她的真实身份

假李梅,真名陈丽,学历不高,花钱却大手大脚的,总想着不劳而获。

她曾经在火车站的失物招领处任职期间,她趁职务之便偷走了部分失主的财物及身份证,她因为监守自盗被辞退以后,非但没有改过自新,她看了不少骗婚的新闻,于是依葫芦画瓢,伙同他人在社交网站上设局欺骗相亲对象,进而以假身份证、假病历材料结婚骗彩礼钱。

陈丽及其同伙多次诈骗数额高达二十五万,最终他们因为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不等,陈丽及其同伙因犯罪获刑。

那么阿涛这段婚姻又该怎么处理?陈丽冒充别人的身份与阿涛结婚,他们的婚姻有效吗?

到这里就要讲到今天的第一个法律知识点,婚姻无效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分别是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显然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不包括以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的情形,也就是说阿涛主张婚姻无效,没有法律依据

那阿涛就无计可施了吗?当然不会。

虽然阿涛在没有对成立进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与陈丽到民政局登记是疏忽大意了,但民政局没有合理审慎的进行身份审查,在陈丽相貌与身份证相片不一致的情况下,允许他们登记结婚,存在一定的过错,属于结婚登记程序上存在瑕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婚姻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也就是说阿涛可以到当地民政局要求撤销其婚姻,民政局不撤销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阿涛依法向民政局申请顺利的撤销了婚姻登记。

陈丽用虚假的身份骗婚,锒铛入狱,真是自作自受。

而我接下来要讲的案例,主人公也是陷入了一段虚假的婚姻,而对方的目的却并非骗取钱财,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生完二胎,丈夫却离家出走,我是来报案的,我想找我老公,警方查无此丈夫的身份,引起怀疑。

秀文毕竟给这个男人生下了两个孩子,男人竟然家外有家,他抛弃妻子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这天上午,一名风尘仆仆的妇人牵着一个小女孩来到了南方某镇上的派出所。

这一大一小,衣着朴素,妇人大约三十出头,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包,皮肤粗糙略黑,脸上带着疲倦和焦虑,小女孩大约五岁,眉眼与妇人相似。

妇人怯生生地说道:警察同志,我是来报案的,我想找我老公。

接待的民警觉得他们怪可怜的,赶紧安排他们在接待处坐下,询问妇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妇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向警察说明情况,原来妇人名叫秀文,她的丈夫李军已经失联一个多月了,她带着女儿根据丈夫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信息,先是到了村里打听丈夫的下落,没想到被村委会主任告知查无此人。她无奈之下来到派出所,希望警察能帮自己找到丈夫。

很快派出所的查询结果出来了,结果让秀文大吃一惊,当地的人口信息库里也没有李军这个人,也就是说秀文丈夫的身份信息很可能是伪造的

意识到与自己生活的丈夫可能是个骗子,秀文深受打击。

李军为何要伪造身份信息和秀文结婚?又为什么突然失踪了?

为了调查李军,她向警方说出了和李军相识的过程。

秀文打小生活在自家村里,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因为家里孩子多,她高中就辍学在家务农,秀文相貌平平,中等身材,为人朴实、勤快,但她不善言辞,眼看到了二十六岁还没找着对象。

机缘巧合之下,秀文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军,李军是来村里做工程维修工作的,他个子不高,浓眉大眼,很有几分气质。

在秀文眼里,李军年长好几岁,成熟、稳重,充满男子气概。

秀文芳心暗许,李军顺水推舟,两人一来二往,确定了恋爱关系。

半年后,他们谈婚论嫁。

李军说自己父母早逝,十几岁就背井离乡,亲戚非常少,而且疏远

秀文父母认为李军老实可靠,也不介意李军孑然一身,没房没车,秀文的姐姐腾出来一个还算敞亮的房间,秀文父母兴高采烈地布置好婚房,让女儿、女婿婚后住在家里。

于是秀文和李军很快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半年秀文就怀孕了,李军欣喜若狂,对妻子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孕期秀文胃口不好、腰酸背痛,李军都把她照顾得妥妥帖帖。

秀文父母乐得直夸女婿对女儿周到体贴,完全不像别的毛头小子啥都不动。

等月份到了,李军兴致勃勃的准备小婴儿的用品,选的都是男婴的衣服款和玩具,还给未来的儿子取了一个小名叫虎子。

秀文一向没有什么主见,都顺着丈夫,没成想秀文给李军生了一个女儿,从女儿出生的那天起,李军的态度就冷淡多了。

其实从李军之前的表现来看,秀文当然知道丈夫想要儿子,丈夫的失望她能理解,但她乐观地认为,到底是自己亲生的女儿,日子久了,丈夫肯定会喜欢女儿的。

然而白嫩可爱的女儿并没有打动李军的心,女儿平时哭闹,李军都表现得很不耐烦。

生下女儿后不久,秀文向丈夫提出想给女儿添点颜色粉嫩的衣物,李军却说让女儿穿之前买下的男婴衣服就得了,没必要乱花钱。

更让秀文心里不安的是,女儿出生不到半岁,李军就说要到外地工作,让秀文在家带孩子和务农,李军隔两三个月回家呆上几天。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可李军难得回一趟家,宁可摆弄手机,也不会花时间陪女儿玩耍,秀文只能自我安慰,丈夫是打工太累了,父女俩经常见不到面,也就不太亲近。

话虽如此,秀文心知丈夫想要儿子,为了讨好丈夫,秀文主动提出想要给女儿生个弟弟。

夫妻俩顺利怀上二胎,李军对秀文关怀备至,经常带补品回家,可就在胎儿六个月的时候,丈夫的态度却发生了变化,总是莫名其妙的盯着秀文的肚子看。

秀文心里憋不住哨,就问道:您老看我肚子做什么?李军避开秀文的眼睛,闷声说道:隔壁丫头的妈说你这胎还是闺女,让我以后准备好两份嫁妆。

秀文一愣,旁人的闲言碎语他没有放在心上,她知道丈夫一直想要儿子,开玩笑说我倒不信了,他这眼睛是B超还是X光,还能看出我肚子里头是儿子还是闺女。

李军一副深信不疑的样子,你看你肚皮和第一胎的一模一样,说不定还真被他说中了。

丈夫重男轻女毫不掩饰,秀文也不乐意了,你就说你想怎么着吧。

没想到李军居然想让自己打掉孩子,趁现在还没满七个月,要是大些更伤身子,再说了,咱们现在手头也不宽裕,养不起二胎,还是以后再要吧。

李军的话把秀文气得差点背过气去,坚决反对,不行,这是咱俩的亲生骨肉,你怎么能狠得下心说不要就不要。

李军一脸尴尬,推脱到,我就是一时想岔了,犯了糊涂,你别发火,小心动了胎气,你就当我没提过这事儿。

秀文文缓了缓,冷静下来,失望与不安始终弥漫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

几个月以后,孩子出生了,果然又是个女儿,秀文知道丈夫非常失望,然而照顾两个女儿占据了她大部分的精力,加上一点两人聚少离多,秀文并没有留意到丈夫的反常,更没有料到丈夫竟然会抛妻弃女。

没过半年,秀文突然联系不上李军了,多年的夫妻感情让秀文下意识不愿把李军往坏处想,只一心想找到失踪的丈夫。

天气把小女儿托付给父母照顾,带上大女儿来到李军曾说的家乡打听丈夫的下落。

当秀文来到派出所核实,却得知根本没有李军这个人,而当初办理结婚登记所使用的户口本、身份证都是伪造的

但秀文毕竟给这个男人生下了两个孩子,他出于什么目的欺骗秀文呢?

由于李军伪造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已经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在数个月后抓获了李军。

原来李军原名赵大龙,他在与秀文相识以前就已经在老家结了婚。

受传统的思想影响,赵大龙一心想让儿子传宗接代,可原配妻子却生了一个女儿,之后一直怀不上二胎,于是他借工作外出的机会离开了老家,在外工作期间,他一直宣称自己是单身,意外俘获了秀文的芳心。

为了欺骗秀文替他生儿子,赵大龙花钱向别人购买了假身份证结婚,可当秀文给他生了两个女儿以后,他大失所望,于是他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

检察机关以赵大龙犯了重婚罪,将其起诉至法院。

赵大龙购买假身份证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买卖身份证件罪。

为什么检察机关仅以重婚罪起诉呢?

到这里就要讲到今天的第二个法律知识点,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

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第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而且触犯了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即使触犯了不同的罪名,也不是牵连犯,而是想象竞合犯。

第三,数个犯罪行为必须有牵连关系,即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具有方法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密切联系。

本案中,赵大龙购买身份证件是为了骗取合法婚姻登记手续,达到重婚的目的,购买身份证是手段行为,骗取合法婚姻登记手续是目的行为。

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的原则,应当以重罪也就是重婚罪论处。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赵大龙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取合法登记手续与秀文结婚,故判决赵大龙犯重婚罪,判处有有期徒刑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由于重婚是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秀文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她和赵大龙的婚姻无效,并请求法院判决赵大龙按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三千元,法院支持了秀文的诉讼请求。

另外,赵大龙的原配得知他的所作所为之后也要求与他离婚。

赵大龙众叛亲离,成了孤家寡人。

 赵大龙重男轻女,利用虚假身份与秀文结婚,企图逃避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义务,结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无论是案例一的陈丽,还是案例二中的赵大龙,他们的犯罪行为都是因为欲望引起,一个想通过是男人因骗取钱财,另一个则希望通过虚假婚姻传宗接代

最终他们的如意算盘都不可能得逞,法律最终会还原事实本真,让有罪之人自食苦果。

至于案件中的受害人阿涛和秀文,他们作为大龄单身青年,渴望成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不应该操之过急,择偶的时候需要充分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千万不可草率结婚,否则很容易落入不法之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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