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妈妈的答疑解惑

时间:2017-6-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自身免疫介导的风湿性疾病风湿病好发于生育年龄,因此它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妊娠生育的问题。抗风湿药物的性腺毒性可能导致不育;怀孕前或妊娠期间使用某些抗风湿药可能导致胎儿畸形;风湿病本身常常导致流产、死胎或早产;妊娠和产后由于体内各种激素水平的变化,又常常导致疾病的复发或加重等等。因此,风湿病患者的妊娠生育问题是风湿科和产科医生所关心的临床问题。医院风湿科对平时诊断治疗期间类风湿妈妈关心的问题进行搜集及答疑。

1类风湿会影响怀孕吗?怀孕会不会使我的病情加重?

类风湿这个病本身对病人的受孕能力影响不大,并且54%~90%的病人怀孕后,类风湿病情会好转。这就是很多人说的“怀孕能治类风关”。但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类风湿病人在产后6~8个月内,病情会复发或加重(多数在产后1~4个月内复发)。因此,尽管妊娠对缓解类风湿病情有好处,但类风湿病人怀孕仍应慎重。一方面,类风湿疾病本身对妊娠及分娩有影响,它可增加病人患子痫前期或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使早产可能性增多,剖宫产率增加;亦可增加胎儿窘迫、胎儿生长受限的风险。因此,类风湿病人在计划怀孕前,应找专科医生评估病情;若病情活动伴严重关节外症状,如发热、贫血、血管炎、心肺疾患等,应暂时避免妊娠,先接受正规的抗风湿治疗。另一方面,治疗类风湿的药物对孕妇及胎儿有潜在影响,所以,须将对妊娠有不利影响的药物停用足够时间后,方可妊娠。

2治疗类风湿的药物对胎儿会有什么影响?

目前,治疗类风湿的抗风湿药主要有四类:糖皮质激素、非甾体类抗炎药、改善病情抗风湿药和生物制剂。就目前所知,激素的致畸作用很小。非甾体类抗炎药在妊娠早期使用,有轻度的致胎儿先天畸形和流产的危险;在妊娠晚期使用,则有致动脉导管早闭及其他并发症的危险。因此,类风湿孕妇,尤其在妊娠早期及晚期,必须严格限制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分娩前6~8周,最好是妊娠32周后,停用一切非甾体类抗炎药。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如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由于会影响胎儿或导致流产,妊娠期应禁用;柳氮磺吡啶本身的致畸危险性很小,但由于它可抑制叶酸合成,从而导致胎儿神经导管及心血管发育缺陷、口腔畸形等,因此,使用此药时应常规补充叶酸;羟氯喹的致畸危险性也很小。生物制剂如依那西普、英孚利昔单抗、阿达木等,由于上市时间不长,孕妇应用数据很少,故其致畸危险尚不能确定。

3如果准备怀孕,我现在吃的哪些类风关治疗药物要停用?停用多久才行?

类风湿病人怀孕前,必须停用细胞毒免疫抑制药,如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由于甲氨蝶呤广泛沉积于组织中,在肝脏聚积的时间长达天,因此受孕前至少应停用4个月,

同时补充叶酸直至妊娠结束。来氟米特的半衰期约为两周,其活性代谢产物参与广泛的肠肝循环,需经两年才能清除。故已经服用来氟米特的类风湿病人,受孕前只停药是不够的,最好在妊娠前检测一下血药浓度;若血药浓度大于或等于0.02毫克/升,应连服11天消胆胺,以排除体内药物。之后应至少间隔两周复查血药浓度两次,若血药浓度仍不够低,可再次服用消胆胺。停用消胆胺后,应至少过三个月经周期方可妊娠.

4怀孕期间,我需要吃药吗?吃什么药呢?

类风湿病人妊娠期间,由于病情缓解,有些药物可以停用;若症状未完全缓解,可服用小剂量激素如泼尼松。泼尼松通过胎盘时,大部分被胎盘代谢而失活,在胎儿体内的浓度很低,仅相当于母体剂量的10%,因而对胎儿影响不大。若使用激素时间较长,应补充足够的钙和维生素D。需注意的是,妊娠期间用激素控制类风湿症状时,不要用地塞米松,因地塞米松通过胎盘的比例大,可在胎儿体内达较高浓度。孕妇服用地塞米松的作用多在于治疗胎儿疾患方面,如肺成熟障碍。另外,由于激素可能会增加胎儿腭裂的风险,因此应避免在妊娠头3个月大剂量使用激素(相当于每天每公斤体重服用泼尼松1~2毫克)。妊娠中晚期长时间服用激素,会增加妊娠糖尿病、高血压、水钠潴留、胎膜早破及骨质疏松的发病率,要注意监控,并早期处理。

5生完宝宝后,我可以哺乳吗?

由于类风湿病人通常在产后1~4个月内病情复发,尤其是哺乳者——哺乳不仅可增加母亲类风湿病情复发的危险,而且因乳汁中含不同浓度的抗风湿药,可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类风湿病人产后要尽快复诊,一方面能了解自身类风关病情,并制订相应的治疗方案;另一方面,还能了解抗风湿药对哺乳的影响。

多数非甾体类抗炎药可用于哺乳期,但可增加新生儿患黄疸和核黄疸的风险。如病情需要,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如布洛芬),或改用小剂量激素。激素可由乳汁微量分泌,经乳汁摄入的药量低于母体剂量的0.1%,不足婴儿内源性激素分泌量的10%。因此,服用小剂量激素的类风湿病人哺乳,对婴儿是安全的。

但如果服用的剂量较大,如泼尼松每日剂量超过20毫克,则应服药4小时后再哺乳。如此便可将婴儿于乳汁中摄入的激素含量降至最低,以减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

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能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禁用;柳氮磺吡啶在乳汁中的浓度可以忽略不计,可在哺乳期安全使用;另外,哺乳期也可继续服用羟氯喹。

若症状仍不能控制,可能是类风湿病情活动明显,应停止母乳喂养,接受正规的抗风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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