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维权声明

时间:2016-12-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提示:点击上方蓝色字体↑   《中国工商报》(年05月21日A06版)

  医院由镇氏世家薪火相传,历经清末、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期,悬壶济世至今已上百年。

  20世纪60年代以前,镇氏医业第三代传人镇海馀一直以镇海馀中医诊所名义在家坐诊。年改名为麻塘公社茶场医务室,后又升格变更为麻塘公社医务室,这便是医院以“麻塘”为名创院之年。

  年,麻塘公社医务室得到扩建,并以咸医院正式挂牌。年,医院由集体所有制单位转为全民制事业单位。年,医院再一次由全民制事业单位转为非公有制企业,百年老字号回归中医世家。同时,咸宁医院删去“专科”二字,更名为外延范围更宽的“医院”。医院是湖北中医院,相继医院、医院及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荣誉称号。

  医院在经营实践中高度重视商标知识产权工作,拥有麻塘、镇氏、镇家、镇通益、麻塘镇氏、麻塘镇通益、麻塘镇家、镇海馀、镇万雄、荣兴堂等10多件注册商标。其中麻塘和镇氏注册商标在当地医疗市场上知名度较高。

  镇氏注册商医院创始人镇海馀先生的姓氏得来。从第一代传承人镇乃江开始,已经经过了五代传承人的传承与发展。医院于年将镇氏申请注册为商标并获得核准注册在第42类医疗服务上,注册号为第号。

  麻塘商标(注册号)和镇氏商标(注册号)是依法获得核准的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医院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我院陆续发现一些地区有侵犯麻塘和镇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一些企业或个人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与麻塘和镇氏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误导消费者。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以及“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为此,我院郑重申明:

  对于以任何方式侵犯我院麻塘和镇氏注册商标专用权、侵害我院合法权益的企业或个人,我们将积极配合各地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予以严厉查处打击。同时,也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严厉措施,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我院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医院

(中国工商报》(年05月21日A06版)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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